为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和政府合同管理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法制局起草了《
惠州市惠阳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征求意见稿)》和《惠州市惠阳区政府合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现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18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52-3803185;
(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惠州市惠阳区政府大院主楼102惠阳区法制局(51621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公告。
惠阳区人民政府法制局
2014
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