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要 说 明
一、计划编制原则
2016年是贯彻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促进稳增长与调结构相平衡的重要支点,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建设对稳增长的“加速器”和对调结构的“转换器”作用。
计划安排原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重点选择对全区或区域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建设规模较大的重大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等基础设施,重点民生工程。
计划编制条件:一是项目达到一定投资规模,政府投资类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企业投资类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二是项目符合城规、土规、产业规划,建设用地、资金等建设条件基本落实,年内具备建设或开工条件的项目列为重点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列为重点预备项目。
二、计划安排情况
根据上述原则,安排2016年区重点建设项目80宗,总投资790亿元,年度投资计划104.3亿元。其中投产项目16宗,年度投资计划10.4亿元;续建项目29宗,年度投资计划51.28亿元;新开工项目35宗,年度投资计划42.62亿元。安排开展前期工作的重点预备项目34宗,估算总投资301.82亿元。
计划安排的80宗重点建设项目中,交通运输项目3宗,年度计划投资0.83亿元;能源保障项目8宗,年度计划投资1.46亿元;现代产业项目39宗,年度计划投资62.84亿元;现代服务业项目16宗,年度计划投资31.98亿元;环保生态项目5宗,年度计划投资4.15亿元;社会保障建设项目9宗,年度计划投资3.04亿元。
三、计划实施意见
(一)创新建设管理方式。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工作的综合统筹作用,推动各级、各部门之间进一步构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加快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存在的难点问题,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二)保障项目建设用地。严格执行《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加强项目选址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街接。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的倾斜力度,将重要基础设施项目与用地指标挂钩,盘活更多存量建设用地用于项目建设。
(三)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提高财政资金对重点项目的投资力度。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四)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科学制定前期工作计划,明确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以捆绑式绩效考核为抓手,以表格化的形式落实责任,统筹协调各部门加快办理项目手续,优化流程,推动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五)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围绕“十三五”时期规划纲要明确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坚持规划先导、政府主导、有序推进原则,积极谋划一批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投资规模大、上档次的重大项目,做好项目储备、有序推进实施,形成“建设一批、核准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