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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区法制局关于《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及《拟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11-01 00:00:00    来源:区法制局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    点击次数:-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使政府文件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区法制局对1949101日至20161231日惠阳县(市、区)政府印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形成了《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pdf《拟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pdf。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17121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 0752-3803185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 hyqfzj@163.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惠阳区法制局,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政府大院主楼 102 室,邮编: 516211 ,并请在信封上注明 征求意见 字样。
特此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法制局
     201 7 1 1 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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