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村(社区)文体协管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发挥文体协管员服务服务基层的作用,根据《惠州市村级文体协管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惠文〔2014〕78号)有关要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惠阳区村(社区)文体协管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19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52-3823177;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gwh3823659@163.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惠阳区文广新局,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金惠大道7号区图书馆4楼412室,邮编:51621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公告。
附件:惠阳区村(社区)文体协管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1.doc
惠州市惠阳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