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我区平安惠阳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建设,有效地实现视频联网共享,服务于政府各单位,根据区领导指示精神,区公安分局按照中央综治办、国家发改委和公安部等9部门《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发改高技〔2015〕996号)和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应用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5〕4号)、《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广东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公安分局代惠阳区人民政府草拟了《惠州市惠阳区视频联网共享建设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31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区公安分局0752-3883161。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区公安分局hyqgafjxt001@126.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开城大道北57号惠阳区公安分局(邮编516211),并在信封上注明“《惠州市惠阳区视频联网共享建设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字样(请写明修改意见及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特此公告。
附件:《惠州市惠阳区视频联网共享建设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doc
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
2017年12月30日
(联系人:李伟荣、陈宇东,电话:3883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