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全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引导和鼓励工业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惠府办〔2014〕38号)和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惠州市财政局《关于市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惠市经信〔2015〕42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惠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关于区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现公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凡对其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3371169(区经信局)、3370171(区财政局)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3371169@163.com(区经信局)、
hzhycz@163.com
(区财政局)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金惠大道区政府行政大院内惠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技术股(邮编:516211)。
特此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惠州市惠阳区财政局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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