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惠州市惠阳区人才安居暂行办法》意见的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加大招才引智力度,着力集聚重点产业、重要领域发展急需人才,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根据《惠州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惠府〔2017〕138号)、《惠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惠府〔2016〕25号)和《惠阳区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惠阳委办通〔2016〕1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惠州市惠阳区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并于2018年1月25日通过“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自2018年1月25日至2月23日,共计30天。截至2月23日,本意见征集公告点击次数共47日,无群众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
惠州市惠阳区人才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