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畜禽养殖业监管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根据惠阳区督查通报 2017 年第十三期《关于我区养殖业监管工作的督查通报》有关出台全区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水体〔2016〕99 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畜禽禁养区的通告(惠府〔2013〕158 号)等划定标准,以及《惠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惠府﹝2017﹞46 号)有关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程序要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我局结合我区实际草拟了《惠阳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凡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18年7月13日前提出。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yxumuju@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府东南街11-2号惠阳区畜牧兽医局(邮编:516211,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公告。
附:惠阳区畜禽禁养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
惠阳区畜牧兽医局
2018年6月13日
(联系人:叶展鹏,联系电话:0752-377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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