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成本,满足产业发展差别化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1990
年国务院令第
55
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2007
年国土资源部第
39
号令)、《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
[2017]90
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
2017
〕
3
号)、《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
惠州市惠阳区项目引进实施细则
>
的通知》(惠阳府办
[2017]40
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草拟了《惠州市惠阳区工业用地使用权弹性年期出让及供后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凡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
2018
年
7
月
31
日(星期二)前提出。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hygtydk@sina.com
;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惠南大道边区行政服务中心
b
栋
510
室(邮编:
516200
,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公告
附件:惠州市惠阳区工业用地使用权弹性年期出让及供后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惠阳区分局
2018
年
6
月
28
日
(联系人
:
涂先生,联系电话
:0752-33696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