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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次公开征求《惠阳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7-19 10:16:53    来源:区畜牧局    发布机构:区畜牧局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畜禽养殖业监管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根据惠阳区督查通报 2017 年第十三期《关于我区养殖业监管工作的督查通报》有关出台全区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水体〔2016〕99 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畜禽禁养区的通告》(惠府〔2013〕158 号)等划定标准,以及《惠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惠府﹝2017﹞46 号)有关制定规范性文件要求综合第一次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收集意见和资料,我局修订形成了惠阳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时间从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8月16日止,共3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有异议,均可在上述期限内通过来信、邮箱、传真等形式向惠阳区畜牧兽医局进行书面反映。

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传真:0752-3771619;

联系邮箱:hyxumuju@163.com;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府东南街11-2号惠阳区畜牧兽医局(邮编:516211,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公告。

附:惠阳区畜禽禁养区划分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惠阳区畜牧兽医局   

2018年7月18日   

 

惠阳区畜禽禁养区划分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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