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历史征地留用地问题处理意见》(惠阳府办〔2017〕39号)业经五届10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2017年9月30日印发,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征地留用地处置工作,提升办事效率,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我局根据《惠州市惠阳区历史征地留用地问题处理意见》第十一条“国有留用地公开转让程序(含村企合作开发建设程序)”的相关规定,结合业务操作流程,编制了《惠州市恵阳区国有征地留用地公开挂牌转让材料清单及参考范本》(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凡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1
9
年
1
月
10
日(星期四)前提出。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ygtydk@sina.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惠南大道边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5
10
室(邮编:516200,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公告
附件:惠州市恵阳区国有征地留用地公开挂牌转让材料清单及参考范本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惠阳区分局
2018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