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2号)以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6年城镇基准地价成果更新情况的通报》(粤国土资利用电〔2017〕129号)等规定,城镇基准地价应2至3年更新一次。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价格指导,保持基准地价成果的科学性和现势性,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经区政府批准, 我局在2017年7月开展新一轮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2018年8月23日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我局组织了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议,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成果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完善,并经我区五届41次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2019年1月8日,项目成果通过了由惠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基准地价验收组验收。目前,已编制完成《惠阳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为使该实施细则更具有科学性和操作性,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19年1月17日至1月21日
公众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信函请寄: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伯公坳行政服务中心B栋510室(邮编516211);
二、电子邮件:hygtydk@sin.com;
三、传真:0752-3273871;
联系人:罗小姐,联系电话:0752-3369687
特此公告。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
附表一:惠阳区基准地价汇总表1.docx
附件二:惠阳区基准地价汇总表2.docx
附:关于征求《惠阳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 成果》意见的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