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庄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建村〔2018〕89号)和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惠阳府办〔2018〕40 号)有关精神,为加强我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引导乡村建设合法有序开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代拟了《惠州市惠阳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凡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1
9
年
6
月
24
日(星期一)前提出。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32082922@qq.com
;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惠南大道边区行政服务中心
A
栋
806
室(邮编:516200,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公告
附件:
《
惠州市惠阳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细则
》(征
求意见稿)
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
局
201
9
年
5
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