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创新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我区建设国内一流城市高质量发展区,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实施意见》(惠府办〔2018〕14 号)及《中共惠阳区委 惠阳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惠阳区委发电〔2017〕152号),区科技和投资促进局拟定了《惠阳区关于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7月17日至8月17日,并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zhykjj@126.com。
2.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52-3371088,联系人:陈文斌。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金惠大道5号区科技和投资促进局大楼一楼高新股(政府大院内)(邮编:516211),来信请注明“《惠阳区关于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字样。
4.通过在线提交方式提交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惠阳区关于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惠州市惠阳区科技和投资促进局
2019年7月17日
附件:惠阳区关于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附: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惠阳区关于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