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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区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系列宣传(第5期):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了哪些政府责任?
发布日期:2017-12-22 14:30:36    来源:区文广新局    发布机构:惠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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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是现代政府的基本职能。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政府应当发挥主导作用。对此,法律明确了政府的以下几项责任:

      (一)明确各级人民政府是承担公共文化服务的责任主体,规定了政府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保障中的职责;

      (二)明确政府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责任,提出国家要扶助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协调发展等责任要求;

       (三)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的法律责任,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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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全文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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