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回应关切 > 政策解读
解读《惠州市惠阳区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服务及补贴办法》
发布日期:2018-01-18 11:28:19    来源: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民生质量,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规范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管理,市交通运输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和《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价格管理的办法》(粤价〔2012〕149号)等有关规定,业经惠州市十一届13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颁布了《惠州市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服务及补贴办法》(惠府办〔2016〕10号)(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16年6月5日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与此同时,2016年7月4日市交通运输局根据该《办法》下达了“关于转发《惠州市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服务及补贴办法》的通知”(惠市交函〔2016〕650 号),通知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要求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一并贯彻执行,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为什么要修订?

   2016年7月4日,市交通运输局发文通知,各县区参照《办法》惠府办〔2016〕10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修订出台本县区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相关政策,并报当地政府审定实施。同时,鉴于《惠州市惠阳区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服务及补贴管理暂行办法》惠阳府办〔2013〕164号已过期(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对此,为进一步提升民生质量,规范我区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服务和相关补贴的管理,现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惠州市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服务及补贴办法》的通知”(惠市交函〔2016〕6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拟稿发文至区财政局、区老龄办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采纳相关意见后,对《惠州市惠阳区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服务及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反复讨论修改,修订完成了《惠州市惠阳区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服务及补贴办法(送审稿)》。

    二、《办法》规定了哪些主要内容?

1、可享受优惠政策的老年人的定义是什么?
   本办法所称老年人是指65周岁以上老年人(含港澳台同胞)。

2、可享受资金补贴政策的车辆的定义是什么?

本办法所称公交车是指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在惠

阳区行政区域内按规定的编码线路、站点、时间和车型营运,供公众乘坐,并按照核定票价标准收费的公共汽(电)车。  

3、老年人办理优待证的流程及使用要求是如何的?
  年满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可凭本人身份证(部队部分离退休干部没有办理居民身份证可凭离退休证)和小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相片到乡镇(街道)老龄办、社会事务办(以下统称老龄办)申请免费办理优待证。凡需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的老年人,均须办理优待证,优待证首次办理免费,补办则需个人承担工本费。

优待证只限本人使用,老年人乘坐公交车时,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惠州市城市公共交通乘车规则》,主动出示优待证接受司乘人员的查验。

4、如何明确公交车辆补贴资格及补贴金额?
  本区提供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服务由公交企业注册地所在区财政给予补贴,经区交通运输局审定确认后(1、车辆所属企业须在本区注册;2、车辆须在本区运营;3、跨区对开经营的车辆由企业及两区交通主管部门协商确定申报单位后,由申报单位出具情况说明)的车辆方可参与申报本区老年人刷卡补贴资金,本区提供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服务补贴,以老年人刷卡乘坐公交车刷卡记录为依据,按照惠阳区无人售票空调公交车成人(普通乘客)刷卡乘坐公交车价格(2元)及老年人乘坐公交车刷卡笔数计算补贴金额,区财政给予每年每辆公交车最高不超过1.1万元的补贴,不足1.1万元的,按实际提供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服务和规定标准给予补贴

5、补贴流程是如何的?

本区注册的公交企业于每年120日前填写上一年度公交车辆老年人乘坐公交车刷卡记录和财政补贴申请,报送区交通运输局核查通过后移交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经区财政局确认后,在15个工作日内拨付补贴资金。

6、有相应的管理与处罚制度吗?
  公交企业应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培训管理,严格执行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对拒绝老年人持优待证免费乘车的公交车,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查实本年度有效投诉2次以上(含2次)的,取消该公交车当年度财政补贴。对持伪造的优待证或冒用他人优待证免费乘车人员,经查实,按逃票处理办法处理,对冒用者进行批评教育,同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公交企业和有关单位应对申报财政补贴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公交企业和单位,由区交通运输局会同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追回骗取补贴的资金,取消该企业或单位当年度补贴资格,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三、《办法》有哪些修改点?

《办法》是对原《惠州市惠阳区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服务及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一是取消本地户籍限制,即新办法规定65周岁以上老年人(含港澳同胞)均可享受优惠政策。二是简化了办证流程,取消了外阜老年人办证时需提供《广东省居住证》的条件。三是根据我区公交行业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了我区补贴的申请资格及划拨流程等。四是完善优待证的监督和管理,对于冒用他人优待证免费乘坐公交车情况的处理作出了规定。五是有效期限延长至5年。

附:《惠州市惠阳区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服务及补贴办法》



附件:

粤公网安备 44130302100030 号  粤ICP备05103164号-1  网站标识码:4413030033
由惠阳区人民政府主办  惠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承办
建议使用Internet Explorer 9.0及以上, 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