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大力推行行政职权网上运行,
持续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完善工作,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省直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粤府函〔2017〕15号)和《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 年惠州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事项目录>的通知》(惠府〔2017〕187 号)的精神和要求,我办结合我区实际,于 2018年1月下发通知,开展区级权责清单事项调整工作。
二、调整依据
(一)《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省直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粤府函〔2017〕15号)
(二)《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
2017年惠州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事项目录
>
的通知》(惠府〔
2017〕187号
)
三、主要内容
根据工作要求,本次权责清单调整涉及
32个
区政府部门
827项
行政职权事项。调整事项共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取消事项,共
121项
。其中行政处罚事项60项,行政给付事项2项,行政检查事项3项,行政奖励事项3项,行政强制事项6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行政许可事项22项,行政征收事项3项,其他事项21项。
第二类是新增事项,共
467项
。其中行政处罚事项363项,行政给付事项4项,行政检查事项21项,行政奖励事项2项,行政强制事项16项,行政确认事项5项,行政许可事项15项,其他事项41项。
第三类是修改法律依据事项,共
92项
。其中行政处罚事项32项,行政给付事项10项,行政检查事项4项,行政确认事项2项,行政许可事项33项,行政征收事项1项,其他事项9项,行政裁决事项1项。
第四类是修改其他内容事项,共
147项
。其中行政处罚事项58项,行政给付事项3项,行政检查事项9项,行政强制事项2项,行政确认事项11项,行政许可事项31项,行政征收事项3项,其他事项29项,行政裁决事项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