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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惠州市惠阳区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发布日期:2018-08-06 16:56:43    来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    点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关于着力振兴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790号)和《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惠府〔2017162号)精神,我区在落实现有政策措施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从结构上看:《惠州市惠阳区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参照了《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的总体结构,分为条两大内容,第一、三条属第一类,从用地融资方面入手,着眼于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及融资风险第二条及第四到九条属第二类,均为我区根据实际提出的“个性化”政策措施,从扶持上市企业企业技术改造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绿色发展、支持制造业企业成长、支持“小升规”等方面着力,着重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从内容上看:在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和《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的基础上,《惠州市惠阳区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了符合区实际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我区明确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工业用地供给比例不少于40%,确保工业项目用地需求。省追加的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原则上用于先进制造业项目。对投资强度大、税收贡献高、用地集约节约(主要指标为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发展前景好、省市优先发展产业的工业项目,优先保障其增资扩产用地并享受优惠地价,土地出让底价按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鼓励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政策,出让年期最高不超过50年。孵化器、科研用途的用地出让地价可参照工业基准地价评估。工业企业利用存量土地发展与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服务、大数据、生产性服务业融合的新业务、新业态,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满后可按新用途办理用地手续,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

加大上市企业扶持力度我区明确加大上市企业扶持力度一是注册地在我区的企业,在境内A股资本市场成功上市融资,区政府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其中,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辅导备案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辅导验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IPO申请材料并被受理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首发融资规模10亿元(不含)以下的再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10亿元(含)以上20亿元(不含)以下的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20亿元(含)以上的再一次性给予150万元奖励。二是注册地在我区的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区政府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其中,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并与保荐机构、做市商签订合作协议的奖励25万元,成功挂牌交易后再奖励25万元;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成功转板到境内A股上市的,按照前款的标准补足奖励金额最高至500万元。三是注册地在我区的企业,以借壳买壳的方式上市融资 或以实际控股的公司在港台、境外资本市场成功上市融资,并将募集的资金用于在我区企业自身发展的,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四是将注册地、纳税登记整体迁入我区的外地上市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50万元。

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我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入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数据库入库条件为:企业及法人征信无不良记录,企业近2年来收入和利润正增长,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成功入库的企业在贷款时可享受以下优惠:对数据库内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发放放大抵押物价值(按市场评估)最高至2倍的贷款或发放无抵押贷款,利率适当下调,次年续贷无需还本转期一年。通过基金贷款,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0.51个百分点。

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我区对区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将依据当年技术改造直补项目及事后奖补项目等情况确定。重点支持高端智能装备、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含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技术、新数字家庭)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上述产业的标志性重大项目落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兼并重组、颠覆性创新成果转化等可按照一项目一议方式给予支持补助。对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给予重点支持

推动创新平台建设我区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的,由区财政分别给予补贴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获得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由区财政分别给予补贴30万元、20万元。

支持绿色发展我区财政每年投入150万元支持我区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等工作。支持新获评国家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的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对新获评国家绿色设计产品的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级专项资金。

支持制造业企业成长壮大我区支持制造业企业成长壮大对经认定的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 50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按《惠州市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有关规定执行;同一企业同时符合其他地方财政贡献增量奖励或一次性奖励规定,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奖励。

支持小微工业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我区以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为支撑,大力推进小微工业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作。对小微工业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区政府给予每家一次性奖励5万元。

支持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我区鼓励和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提高信息化水平,推广普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对新认定为省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的企业,在其获得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区财政再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附: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阳区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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