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通过深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不断提升
新时期建档立卡贫困户
人居环境
,根据
《惠阳区碧桂园扶贫款的资金使用方案》,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
,区扶贫办
草拟了
《
惠阳区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
)
报
区政府审定
,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形成正式文件《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阳区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惠阳府办〔2018〕24 号)并
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
印发至各镇(街道)人民
政府
(办事处)和区直挂钩帮扶单位
。
(以下简称“
方案
”)。现
就将方案有关
情况作如下
解读
:
一、关于《
方案
》编制的背景
自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果。但由于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涉及面广、筹资难度大,惠阳区还存在前期几轮符合政府补贴改造危房条件但无能力自筹资金建房及历史无房的新时期建档立卡贫困户。为解决这部分贫困家庭的危房改造资金问题,根据
区领导指示精神
及
《惠阳区碧桂园扶贫款的资金使用方案》有关要求
,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
区扶贫办草拟了
该《方案》。
二、关于《
方案
》编制的过程
为
进一步加大全
区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力度,积极
利用碧桂园扶贫款
推动
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
工程,
根据
《惠阳区碧桂园扶贫款的资金使用方案》,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
,区扶贫办
草拟了
《
惠阳区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经三次
征求有关
单位
意见后,并
整合修改意见形成
了
《
惠阳区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
(送审稿)
。
三、关于《
方案
》的框架和主要特点
《
方案
》包括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资金来源和使用说明、
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实施步骤和目标及保障措施
,共
七部分
。《
方案
》主要
有
4
个比较突出的特点:
一是明确
了此次危房改造的基本原则。
明确了
农民自愿、政府支持;经济适用、确保安全;统筹实施、突出重点;科学规划、节约用地;政策公开、阳光操作等基本原则。
二是明确
了此次危房改造的
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说明
。
此次危房改造资金是碧桂园 2016 年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惠阳区的慈善款,资金共800万元,其中50万元是碧桂园集团定向捐赠给平潭镇红光村张屋村小组用于建设老年文化活动中心,剩余750万元用于我区经前期几轮符合危房改造条件但无能力自筹资金建房及历史无房的新时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改造方式分为改建和修缮(加固),改造资金由碧桂园扶贫款750万元内支付。
三是
明确
了此次危房改造的基本要求。
对
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改造方式、改造标准、质量要求等给出了明确说明。
(1)补助对象方面。
改造补助对象是我区长期居住在唯一危房中或历史无房的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2017年我区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但不包括:
一是
户口在农村而全家人口在城镇已购买住房居住;
二是
家庭成员已建有或购有住房(具体家庭成员以户口本登记信息为准);
三是
户主夫妻一方或双方均为乡镇级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固定领取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发放工资收入;
四是
户主有劳动能力但因长期不参与劳动,或因吸毒等违法违纪行为而造成贫困的家庭;
五是
在此之前已完成住房改造,或已领取危房在同类型补助的农户;
六是
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政府扶持政策的农户。
(2)补助标准方面。
危房
拆除重建(或异地建设)
贫困户每户按建筑面积1000元/平方的标准补助。加固修缮贫困户每户按20000元标准补助。
四是
明确
了此次危房改造的操作程序。
(一)
贫困申请
。(二)
集体评议
。(三)
镇(街道)审核
。(四)
区审批公示。
(五)
组织实施
。
(
六
)
资金发放。(七)档案管理。(八)年度任务完成时限。
资金发放方面:
鉴于进行此次危房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绝大多数因家庭困难无法筹集建房资金,资金发放采取按比例分阶段进行发放:
重建(或异地建设)对象资金发放采取按补助金额3:4:3的比例分阶段进行发放,即贫困户开工建设至地基基础完成后拨付补助金额30%的资金;封顶后拨付40%的补助资金;竣工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30%的补助资金。
修缮(加固)对象资金发放采取按补助金额1:1的比例分阶段进行发放,即贫困户开工建设拨付补助金额50%的资金;竣工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50%的补助资金。
五是明确了此次危房改造的实施步骤
。
(一)危房鉴定和组织实施阶段。(二)年度中期检查。(三)
竣工验收。(四)资金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