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一是市出台了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8 年广东省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安排的通知》(惠府办〔2018〕5 号),从市级层面对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的需要。结合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要求及我区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保障措施,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对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编制依据
依据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等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广东省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安排的通知》(粤府办〔2018〕21号)和《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广东省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安排的通知》(惠府办〔2018〕5号)等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重点工作安排共十大点,主要包括: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加强源头综合治理、强化风险隐患防控、聚焦突出问题整治、严惩食品违法犯罪、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共治共享格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四、征求意见情况
区食安办于2018年8月8起草了《关于征求<2018 年惠阳区食品安全重点安排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并向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区应急办、区民政局等38个部门征求意见。其中,区市场监管局建议“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补充检验方法、快速检测方法研究和跟踪评价”修改为“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补充检验方法、快速检测方法研究和跟踪评价”;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快速检测(筛查)产品评价,规范食品快检产品使用管理”修改为“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快速检测(筛查)产品评价,规范食品快检产品使用管理”。区农业局建议“建立1个化肥减量增效区、5个农药减量控害区和3个新农药(药械)试验基地。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修改为“集成示范推广一批农药减量控害与绿色防控技术模式,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建议“力争2018年全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达到188个”修改为“力争2018年全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达到38个”。区监察委建议“严肃查处食品安全领域失职渎职行为。(区监察委员会)”修改为“相关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领域失职渎职行为的线索应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其他部门无修改意见。经收集各部门意见后,区食安办对《2018 年惠阳区食品安全重点安排(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订,于2018年8月22日报区政府审定。
五、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关于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相关要求,按照“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防风险、守底线,促改革、惠民生,强化食品安全工作,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附: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惠阳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