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线单位:惠阳区教育局
上线人员:惠阳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育局局长吕惠林
上线时间:2019年10月29日
问题1、我区公办高中学位少,教育局有计划增加公办高中学位吗?(来电人:于女士 13502572280)
答:听众朋友好!我区现有6所普通高中学校,分别是中山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惠阳学校、第五中学、惠阳高级中学实验学校、崇雅实验学校、惠阳一中实验学校,其中前面三所是公办学校,每年提供高一公办学位2640个,后面三所是民办学校,每年提供高一公办学位2184个,全区6所普通高中每年可提供公办学位4824个。三所民办学校每年可提供高一民办学位1876 个。
近三年,我区普通高中公办生录取率分别为54.6%、51%、52%,均达到51%以上,超过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今后一个时期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规定,也就是说,我区当前的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率已达到要求。
随着户籍制度改革、入户条件放宽以及符合在我区参加中考的异地考生不断增加,我区的普通高中学位需求会越来越大,普通高中公办学位难以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普通高中公办学位的需求,我区决定从2018年起,实施公办普通高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通过新建、扩建和收购等方式,新增一批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断增加普通高中公办学位供给。其中包括今年秋季学期新开办的惠阳区第五中学,增加普通高中公办学位1980个;扩建叶挺中学,增设高中部,升级为完全中学,可增加普通高中公办学位2640个;计划于2020年,收购惠阳一中实验学校,办成公办学校,每年可增加普通高中公办学位1248个;此外,还计划搬迁重建广东惠阳高级中学,进一步增加公办普通高中学位供给。再次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问题2、我有两个小孩,户口都在湖南老家,一个明年准备上小学一年级,另一个准备读初一,请问入读惠阳公办小学和初中需要什么条件?(来电人:胡女士 18129533942)
答:听众朋友好!您两个小孩户口不在惠阳区,属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对象,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1]45号)规定,可通过“积分”方式,申请入读我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参加“积分”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一是小孩的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学区内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且要满1年以上;二是小孩或其监护人在学区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公办初中七年级“积分”对象必须是惠阳区应届小学毕业生。积分入学是按照申请学校当年的积分指标和申请人的积分得分从高至低依次录取,指标录完为止,也就是说,参加积分对象不一定都能入读到公办学校。“积分”申请的具体时间、地点及需提供的资料等,以当年的《惠阳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为准。我区每年的招生工作方案大概在4月中下旬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xx先生(女士)届时留意。情况就这样,谢谢!
问题3、我小孩的幼儿园今年又涨价了,为什么近几年来幼儿园老涨价?再这样下去都负担不起了。(来电人:李女士 13553410111)
答:听众朋友好!您反映幼儿园今年又涨价问题,最近我区一些家长也在热议这个话题。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8年11月出台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规定:民办园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非营利性民办园(包括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具体办法由省级政府制定。营利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幼儿园自主决定。地方政府依法加强对民办园收费的价格监管,坚决抑制过高收费。您提到的“幼儿园又涨价问题”是属于“营利性”的幼儿园,根据文件规定,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幼儿园自主决定”,但有关部门要进行监管。为规范幼儿园收费,我局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同时,我局把幼儿园费用收支列为每年教育年检的一项重要内容,从而督促幼儿园规范收费行为。情况是这样,感谢您对我区教育的关注和支持,谢谢!
问题4、我小孩的学校放学后有开兴趣班,是校外培训机构在校内开设的,老师说属于校内课后托管服务。我想问:由校外培训机构组织学生在校内参加兴趣班是否符合规定?(来电人:刘先生 13669599988)
答:您好,感谢您对教育的关注、支持、理解和帮助。
校内课后托管服务,是顺应新时代需求,帮助家长解决不能按时接回学生的困难,由学校在课后向学生提供的一种服务,既能为家长减负,也能提高学生素质。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学校可以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及第三方机构,根据容纳学生人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劳务报酬和设施设备损耗、维修成本等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服务项目,你问的这个问题是符合有关规定的。
再次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问题5、社会实践是否一定要参加?为什么一定要去惠阳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开展社会实践?收费依据是什么?(来电人:陈先生 15118991984)
答:您好,感谢您对教育的关注、支持、理解和帮助。
社会实践活动是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教材〔2017〕4号)规定的中小学生必修课程。《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规定:“建有学生综合实践基地的地区的学校,要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安排下,每学年组织相对固定的年级段学生,集中一段时间(小学1-3天,初中3-5天)到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开展学工、学农、生命安全教育、节能环保教育等专题教育活动。”因此,我区每学年都会有计划地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3—9年级)到教育基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惠阳教育基地的收费是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纠风办《关于规范中小学“一费制”以外收费的通知》(粤价〔2003〕256号)以及惠阳区发改局的的规定,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依据本地物价指数综合评估,由区发改局审批教育基地收费标准,确定了惠阳区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费用,并由各学校在学生参加活动报名前进行说明公示后执行。教育基地坚持公益性原则,对家庭困难学生减免活动费用。
再次感谢您的支持,谢谢!
问题6、关于咨询孩子转学如何办理问题?(来电人:郑先生 15998651090)
答:听众朋友好!您小孩是淡水户籍,可以转回户籍所在学区的公办小学就读。申请办法:申请人于每年7月1~3日、8月1~3日,携带学生户口本、《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原学校公章)、监护人房产证或有效居住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学校将按照我区公办学校转学相关程序给予审批,并在当年的8月中旬将审批结果告知家长。特别提醒一下xx先生(女士),如果小孩户籍所在地学区的公办学校没有学位,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小孩到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情况就这些,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拨打惠阳区教育局教育股电话:3826599,谢谢!
问题7、我是一名临聘教师,请问惠阳的临聘教师工资待遇是否会提高,能否实现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来电人:黄女士 13824206127)
答:为缓解教师缺员问题,我区自2015年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学人员(即临聘教师)。这类教师的工资待遇,包括四险一金单位需承担部分,最初为每人每年5.5万元,从2018年1月起提高到每人每年6万元;从2019年1月起,未满3年的人员提高到6.6万元,期满3年经过考核合格继续聘用的人员提高到每人每年8.4万元。同时,自2018年起,我区已将临聘教师纳入免费体检范围。今后我区将根据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情况,继续提高他们的工资待遇及各项福利,逐步实现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
问题8、我小孩学校今年组织了研学活动,老师说跟考大学有关。请问高中的研学活动是否一定要参加,不去参加是否对考大学有影响?(来电人:黄先生 18129533696)
答:您好,感谢您对教育的关注、支持、理解和帮助。
您询问的研学活动是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规定: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研学活动是其中的一部分。教育部等11个部门出台的《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明确要求学校必须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办法(修订)》(粤教基〔2018〕28号)规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要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把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其报考普通高校电子档案内容之一,供高校招生录取时使用。高校招生录取时要根据本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此实施办法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再次感谢您的来电,谢谢!
问题9、近年来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不断涌现,媒体关注度较高,如何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来电人:李女士 13829986803)
答:感谢您对教育的关注、支持、理解和帮助。
您提到的心理健康教育是当前社会关注度高,也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局也高度关注、高度重视,依据教育部2012年修订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的通知》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开展指导落实我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一是高度重视,按要求搭建机构;二是制定有关实施办法和相关制度;三是按要求开设有关课程;四是建设心理健康辅导室;五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六是开展相关系列活动,如校外12355青少年心理咨询热线、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能力大赛、开好家长会、建好家长学校、亲子活动等。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的关注,谢谢!
问题10、我们是博罗户口的,因为做生意在淡水星河丹堤买了房,小孩可不可以就近入读小区内的公办学校?(来电人:朱先生 13437727622)
答:听众朋友好!您在淡水星河丹堤买了房,但小孩户口不在惠阳区,属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对象,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1]45号)规定,可通过“积分”方式,申请入读小区内公办学校。参加公办初中七年级“积分”对象必须是惠阳区应届小学毕业生。积分入学是按各学校积分指标及申请人积分得分从高至低依次录取,指标录完为止,也就是说,参加积分对象不一定都能入读到公办学校。“积分”申请的具体时间、地点及需提供的资料等,以当年的《惠阳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为准。我区每年的招生工作方案大概在当年的4月中下旬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xx先生(女士)届时留意。情况就这样,谢谢!
问题11、我小孩是外地户口的,可不可以在惠阳参加中考?需要什么条件?(来电人:陈先生 18129533942)
答:听众朋友好!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通知》(惠府办[2019]4号)规定,外地户籍学生,符合以下两种情况的可以在惠阳区参加中考:一是在惠阳区初中阶段学校就读的本省外市、香港、澳门、台湾和外国户籍学生,不受条件限制;二是在惠阳区初中阶段学校就读的非广东省户籍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获得我市初中学校三年完整学籍;2、父亲或母亲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下面简称为“监护人”)在子女入读初中一年级的次年5月1日前在我市办理了居住证,且在子女初中毕业当年的8月31日前持有有效居住证;3、监护人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累计3年(含3年)以上(截止时间为子女初中毕业当年的8月31日);或者监护人在子女入读初中一年级的次年5月1日前在我市参加了社会保险,直到子女报名参加我市中考时没有中断过。情况是这样,还有不明之处,可以拨打区教育局考试中心电话3826191,谢谢!
问题12、我区校车较多,如何监管校车超载?校车安全管理有何措施?(来电人:廖先生 13802862093)
答:听众朋友好!我区校车都装有GPS行车记录仪,校车只要超速或超载,市交警大队、市教育局和我局都会有记录,都会及时进行处理。在安全管理方面,规定驾驶员必须取得驾驶校车许可,我们对校车采取严格的年审制度,每半年年审一次,确保车况达到上路标准。同时,要求必须配备随车教师,全程跟车;使用校车路线牌,规定校车只能按路线行驶、按站点上下学生。再次感谢您的关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