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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区国税局做客《行风热线》节目听众来电答复情况
发布日期:2017-10-19 13:01:26    来源:区直工委    发布机构:区直工委    点击次数:-

 

一、黄小姐:您好!我们工厂不到80个人,可不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答复:如果您是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是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如果您是除工业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也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二、吴先生:我们公司的员工出差到外面吃饭,开发票时要求我们提供公司的识别号,否则开不了,这是怎么回事?
答复:是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因此,您需要提供公司识别号开具发票。
三、于小姐:听说可以网上办税,请问具体怎么操作?
答复:没错,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是一个智能电子办税平台。它是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以便民服务为主题,全面整合国地税现有办税应用软件、融合双方业务、全新打造的国地税一体化系统。它具有网页版、手机APP、客户端三种类型供纳税人按需使用,具备申报、征收、发票领用、发票代开、涉税文书申请、财务报表上传等多种涉税事宜的在线办理,实现信息化办税;内置涉税资料上传和电子档案功能,纳税人无须多次提交同一涉税资料,实现无纸化办税;同时,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还提供在线涉税咨询、发票查验、政策解读、建议投诉等一系列服务,实现全方位办税。
四、王先生:局长,我们企业是做电路板的,想问一下,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答复:您若要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和《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2015年第76号)的要求,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简化为事后备案管理,年度备案时您只需提供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立项文件,其他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即可。
五、李小姐:网上申请发票,可不可以快递寄过来,如果弄丢怎么办?
答:是的,这是我们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新推出的便民措施,为进一步疏导分流实体办税厅的纳税人等候办税,提高纳税人办税效率,自9月1日起,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开通网上申领发票实现邮政送达,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领发票。已经办理国税税务登记,且开通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纳税人,上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申请空白发票时,选择“邮政送达”领取方式即可。
此外,我们做好了以下措施保证发票的安全送达:一、由邮政速递的“税务专递专员”收件;二、签收人须须为在电子税务局发票申领备案登记人员(领票人);三、签收时,由收件人持本人身份证签收的。如出现委托领取的情况,被委托人可以同时持本人及领票人身份证(或单位委托证明、本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签收。所以,你可以放心采用邮政送达的方式领用发票了。
 
六、张先生:我是一家美容院的,哪些发票可以抵扣?有没有抵扣期限?
答:您好,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六规定,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关于抵扣期限的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请您一定要留意这一时间节点,不要逾期抵扣。另外,针对2017年7月1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仍然按照自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
七、黄先生:我们是新成立的外资公司,法人是美国人,长期定居国外,没办法到现场进行实名认证,导致我们没有办税权限,我们该怎么办呢?
答复:以贵公司的情况,请带好有效的法人委托书、法人人像照片、法人有效且在税务机关登记的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实名认证代办申请书》,到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特殊情况实名认证(代办)”即可完成法人的实名认证。
八、姜先生:我是一家建筑公司,现在评定我们为D级,对我们纳税有什么影响?
答复:纳税信用级别分为A、B、C、D四级,每年4月份,由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在金税三期纳税信用管理系统完成国地税联合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汇总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同时将评价结果推送至政府信用办。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采取以下措施: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二)加强出口退税审核;
(三)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
(四)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五)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六)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纳税信用等级的影响很广泛,请贵公司重视信用评级工作,按时申报、依法纳税,早日成为A级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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