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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区畜牧兽医局做客《行风热线》节目听众来电答复情况
发布日期:2018-06-25 16:43:13    来源:区直工委    发布机构:管理员    点击次数:-

上线单位:惠州市惠阳区畜牧兽医局

上线人员:杨友周局长

上线时间:2018年6月19日

 

.黄女士来电询问:想开一家动物诊所,对技术条件有什么规定?

答:申请开设动物诊所,需要场所、人员、技术等方面的条件,其中技术要求须至少配备一名以上的执业兽医师驻场。申请设立动物诊疗机构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可向我局法规股咨询或上网“惠阳区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

  (一)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且动物诊疗场所使用面积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目前我省为≧100平方米);

  (二)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场、动物交易场所不少于200米;

  (三)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

  (四)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手术室、药房等设施;

(五)具有诊断、手术、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

  (六)具有1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七)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药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

  (八)动物诊疗机构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除具备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手术台、X光机或者B超等器械设备;

  2)具有3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刘先生来电询问:我在村里头的鱼塘边养了十来头猪,听说惠阳地域不准养,要清理,有界定标准吗?

答:这一说法不准确。根据《惠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规模养殖场管理的通知》(惠府﹝2010﹞110号)及惠阳区2015年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案,禁养区内本地村民利用自留地、且不在居民集中区和有完善畜禽废弃物处理设施,养殖数量不超过规定(牛5头以下、猪20头以下,禽600只以下),目前还是允许饲养。

 

.叶先生来咨询,经常听说的“瘦肉精”有什么危害,畜牧兽医局有什么预防措施?

答:瘦肉精是一类激素物质,是盐酸克伦特罗、盐酸双氯醇胺、莱克多芭胺、沙丁胺醇等化学物质的总称。其中作用之一是能促进猪肌肉的快速生长,因此国外曾经进行动物促进生长研究和试用,于90年代末引进国内,后发现其残留动物各种组织内,人吃了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后,可能会产生肌肉颤抖、头晕、乏力、心率失常等现象,对有心血管等疾病患者有较大危害,同时容易造成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因此我国将瘦肉精饲喂生猪的做法已列入法律规定禁止行为。

政府对食品安全是非常重视的,着力加强源头控制。

我局在三方面加强抽样检测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一是在饲料兽药生产经营环节,加强了执法检查的频度和力度,杜绝在生产经营环节中出现“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二是在养殖使用环节,实行随机抽检,加强了抽检频率,严防养殖场使用“瘦肉精”;三是在屠宰环节,畜牧部门派员对各生猪屠宰场,对不同批次的生猪进行“瘦肉精”抽样监测,防止饲喂“瘦肉精”的生猪进入屠宰环节。同时,督促屠宰企业的“瘦肉精”自检工作,进一步保障生猪肉食安全。

 

.陈先生来电询问,我是平潭镇的村民,养有一两百只鸭子,我想养多一点,听说有禁养区划定一说,想了解一下?

答:惠阳区人民政府于2010年颁发过《关于重新划定惠阳区畜禽养殖业禁养区的通告》(惠阳府﹝2010﹞119号),2017年3月进行调整,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畜禽禁养区的通告》(惠府﹝2013﹞158号)标准执行。惠阳区禁养区范围主要为:包括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生态严格控制区;区和各乡镇中心区、工业园区等人口集中活动区、农村村民集中住宅区及上述区域周边500米范围内;西枝江沿江两岸向外各1公里范围内,西枝江支流大沥河流经惠阳辖区沿江两岸1公里范围内;淡水河潼湖流域;大型水库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为饮用水水源(含应急、备用)的中小型水库集雨区范围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城市主干道两侧向外各500米范围内。饮用水源保护区7处,包括1处河流型饮用水源保护区(即马安镇西枝江饮用水源保护区),6处湖库型饮用水源保护区(即沙田水库、鸡心石水库、大坑水库、黄沙水库、碗窑水库、花山水库)均为。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的水域和陆域范围。惠阳区现有自然保护区5处。

具体地点的确定,你还可以向当地镇政府咨询,你所在的地点是否属于禁养区域内。

 

.刘女士来电反映,对一些养殖污染,我要向谁投诉,如何投诉?

答:我们在发展畜禽养殖的同时,还要完善养殖过程中的污水污物处理,不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影响环境和其他人的生活。

根据惠阳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惠阳区畜禽非法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区防治办)设在区畜牧兽医局,群众可以拨打区防治办电话:0752-3771619,反映身边非法养殖污染行为。

区防治办工作人员接到群众投诉电话后,会登记群众投诉的相关信息,并对群众的个人信息保密,请群众投诉时尽量详细说明投诉点的位置,并留下联系电话,以便我们找不到位置的时候与你联系,也便于我们将处理情况及时向你反馈。

登记投诉信息后,区防治办会根据投诉内容,及时发文给属地政府和区直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和处置,区防治办也会根据属地政府和区直部门的核查情况,进行核查如果属实的,会督促属地政府和区直部门再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如果不属实的,我们也会将调查情况反馈给投诉人,感谢大家对畜禽非法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江先生来电咨询:我居住在淡水,要带小狗坐飞机回家乡,在为小狗办理托运要检疫证明,如何办理检疫证明?

一是你应提供出示你所养殖小狗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二是到指定实验室取得你所养殖小狗的相应疫病实验室检测报告:①各地级市以上市动物疫病防控机构;②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兽医微生物实验室;③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动物卫生研究所动物疫病诊断中心。

三是持上述证明、报告,提前3天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包括区动监所及各镇街的分所)申报检疫,开具检疫证明。

 

.何女士来电咨询,如何申请动物检疫?

答:动物检疫实行检疫申报制度。即货主在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之前,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包括区动监所及各镇街的分所)申报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指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现场检疫。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各镇街分所均设有动物检疫申报点。定点屠宰场设有驻场动物屠宰检疫申报点。货主可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畜牧兽医站)咨询申报和填写检疫申报单。

 

.郭女士来电咨询,养了十几只鸡需要打疫苗,是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让兽医站的人员过来打疫苗,要不要收费?

我区动物防疫除了一年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注射行动外,平时对新进栏或漏免动物进行免疫补注。如果你需要给鸡只打疫苗,可向当地镇街基层畜牧兽医站或村(居)委的村级防疫员联系,安排适当时间进行免疫注射,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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