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线单位:惠州市惠阳区代建项目管理局
上线人员:钟旭辉局长
上线时间:2018年7月24日
一、练先生来电询问:请问你们的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
答:根据项目的性质不同,资金来源一般采用政府投资,部分项目采用BT或BOT模式,如淡水河二期工程,采用的是BT模式,淡水污水处理厂工程采用的是BOT模式。
其中,BT,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
BOT,即建设-经营-转让。中国一般称之为“特许权”,是指政府部门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私人企业(项目公司)签订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包括外国企业)来承担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政府对这一基础设施有监督权,调控权,特许期满,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将该基础设施无偿或有偿移交给政府部门。
二、黄先生来电询问:区人民医院的项目什么时候完工,造福地方百姓?
答: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从2014年开始着手实施该项工程,在2015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2016年12月完成主体结构施工,2017年12月完成现场所有施工工作,于2018年4月完成竣工验收并移交给了人民医院。
本项目的建设规模为新建一座17层的住院大楼,建筑占地面积约4476.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6883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3.3亿元。
新大楼的建成,对于改善人民群众就医条件,保障患者就医治病,提高医疗工作水平,从根本上改变医院医疗条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巨大的推动作用。
目前,人民医院正在对新大楼医疗专业科室进行装修,具体投入使用时间由医院方确定。
三、翁先生来电询问:代建局负责政府工程代建工作,它的发包程序是否依法依规?
答:惠阳区代建局的发包主要涉及三方面的工作:第一是工程招标,第二是政府采购,第三是中介服务选取。
第一项工程招标,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达到公开招标标准和规模的,都按法定程序进行公开招标,且都进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进行公开交易。确保工程招标公开、公平、公正开展。
第二项政府采购,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严格按照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以及相关政府采购配套文件开展政府工作。
第三项中介服务选取,我局严格执行《惠州市中介超市管理暂行办法》,除工程招标、政府采购范畴外,纳入中介超市服务范围内的项目,都按照其限额标准进行公开选取。
四、张先生来电询问:在反腐高压态势下,如何监督管理党员干部?
答: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我们经常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纪党规,深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统一思想认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加强纪律教育,强化作风建设。加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思想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固本之举。一直以来,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在岗期间的安防力度,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党纪政纪法纪观念,提高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是强化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在权利运行方面,我们坚持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领导班子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杜绝“一言堂”现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严守八项规定,守住廉洁底线。一直以来,我们代建局始终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工程项目的监督以及“三公”经费的运行管理。主要表现为:一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加强日常监管,抓住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工程检测试验等重要环节,实行全程动态跟踪监管模式进行管理,对施工方不合理的要求,坚决拒绝;在行动上理清了“亲”与“清”的关系。二是领导干部带头杜绝超标接待、铺张浪费、公款吃喝等现象,三公经费逐年下降,节约用水用电和办公用品,形成良好氛围。
五、方先生来电询问:代建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区代建局成立于2008年1月,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区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重点项目代建管理工作。具体为:
(一)办理区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的立项、规划选址、土地使用等相关手续,审查代建单位的基本条件,依照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代建单位的招标工作,对代建单位的中标结果进行确认;
(二)与代建单位签订项目代建合同,并依法履行合同;
(三)协调代建单位和使用单位,向区发改、财政、规划建设部门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向区发改部门提出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申请,并将代建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四)审查代建单位编制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对代建单位的资金拨付申请提出审查意见,负责代建项目投资核算和建档工资;
(五)负责区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管理、检查监督,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组织资产移交;
(六)组织制定和完善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细则,负责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的储备管理和研究工作;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赖先生来电询问:淡水河项目什么时候完工?
答:根据市、区两级政府的部署,淡水河综合整治项目分五期进行实施,于2008年开始实施,计划2020年全面完工。每期的整治内容均包括防洪排涝工程、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和市政景观工程三大专项内容。
其中第一期工程即淡澳河综合整治工程(从分洪口至与大亚湾交界处,长约5公里)从2008年12月开工至2010年7月竣工交付使用。工程建成后,为沿岸人群提供舒适的环境,美化周边的城市环境,大大提高城市形象。
现正实施的是淡水河综合整治项目第二期工程(即淡水河中心城区段,也即内环路桥至糖厂段,长约7.33公里),
总投资13.86亿元人民币。目前正在进行市政工程建设,计划在2020年完成工程建设。
淡水河综合整治项目第三、四、五期工程列入沿岸PPP项目实施。
七、董女士来电询问:代建局的日常经费来自哪里?
答:我局的日常经费为区财政安排。
八、彭女士来电询问:妇幼保健院什么时候完工?
答:整个区妇幼保健院项目分三期建设,目前我局负责的是一期工程,用于满足保健院的搬迁使用。一期工程在2018年1月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主体结构施工,预计2020年可投入使用。
九、方先生来电询问: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程序是怎样的?如何确保合法性?
答:惠阳区代建局的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程序主要分为:第一,执行预算先行原则,以预算控制结算;第二,依法确定施工、服务单位;第三,合同稿拟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第四合同呈批和制作签订。
为确保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的合法性,我局采取了以下办法:
(一)执行优先采用国家合同范本原则。首先确保合同文体格式合法。
(二)严格执行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我局亦按照惠阳区政府合同管理和法律顾问相关规定,依法聘用了法律顾问,负责我局所有建设工程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用专业律师对合同条款进行把关。
(三)重大的合同还需征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同时法律顾问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和风险性评估报告后,最后报送惠阳区法制局进行合法性审查。通过多部门、多渠道对合同进行审查,真正确保合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