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惠阳区“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等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岗位补贴办法
》(惠阳人社[2014]155号)的精神,
高校毕业生毕业
5
年内到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岗位就业(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等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可享受岗位补贴。按
高校毕业生的个人申请及所在单位报送,经惠阳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审批,现将符合岗位补贴的146名人员名单给予公示,公示期限自2017年5月9日至13日,如对申请对象的有关情况有异议,请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52-3363717)。
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