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阳人社字[2012]157号文件精神,我区
享受低保待遇家庭登记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登记失业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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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以上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申请临时生活补贴。
经申请人申请,社区初审,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审核,拟对下列人员给予发放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3日,共3个工作日)。如对申请对象的有关情况有异议,请与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3371115)。
附件:2017年9月份申请高校应届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人员名单.xls
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