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阳人社字[2012]159号文件精神,我区企业当年新吸纳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残疾人、低保户家庭成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及岗位补贴。经企业申请,人社所初审公示,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审核,拟对相关企业给予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及岗位补贴,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4日,共3个工作日)。如对申请对象的有关情况有异议,请与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3371115)。
附件: 2017年第2季度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名单.xls
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