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阳人社字[2012]158号文件精神,就业困难人员(包括登记失业中的“4050”人员、残疾人、低保户家庭成员)在其实现灵活就业后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可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经个人申请,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审核,拟对相关就业困难人员予以社会保险补贴,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11月23日至11月28日,共3个工作日)。如对申请人员的有关情况有异议,请与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3371115)。
附件: 2017年第3季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名单.xls
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