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对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监督管理,完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我区于12月2日上午召开2013年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合同签订培训会,并对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项目验收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2013年度立项的区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参加了会议。培训会由区科技局局长陈维青主持。
培训会上,陈维青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正确认识科技计划项目,切实做好项目的研发工作。科技计划项目是政府实施安排并由申报单位承担完成的科技研发活动,是政府为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推进科技成果转移扩散的有力手段。针对目前部分企业以取得项目资金为主要目的并把项目资金当投入、重拿项目资金轻项目研发甚至虚报项目的现状,陈维青强调,区科技局将进一步完善程序,加强项目申报前、执行中及结题验收的管理,确保项目任务的顺利完成,并要求各项目执行单位要提高认识、洁身自爱,切实做好项目的研发工作。
二、做好合同的签订工作。《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是科技管理部门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也是各项目执行单位开展科技研发活动的重要指引,各单位务必指派专人负责,全程跟踪,确保合同签订工作顺利完成,为科技研发活动的顺利开展及项目的结题验收打下良好基础。
三、做好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科研项目经费支出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严禁违反规定自行调整预算和挤占挪用科研项目经费,严禁各项支出超过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各项目执行单位要执行专款专用制度,不得将项目经费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以及用于发放奖金和福利。
四、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各项目执行单位要制定专门针对科研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对专项经费及其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要严格按照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范围和相关规定办理支出并正确计算实际成本,不得以估计成本、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以确保经费开支符合真实性、合理性与合规性。
五、积极规划做好绩效评价和结题验收工作。积极规划做好绩效评价和结题验收工作对于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具有重要意义。各项目执行单位要以《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为基础,定期对项目合同书中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以及项目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上报至科技管理部门,从而有条不紊的推进科技研发活动的开展。
去年以来,区科技局对2008年至2011年实施立项的96项省、市、区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了重点检查,涉及各级财政资金共1200万元。通过督促检查,有效提高了项目执行单位的科技项目管理水平及资金使用绩效。除此之外,区科技局还通过完善专家库的建设、加强科技业务流程信息化、强化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机制等手段积极推进科技项目管理改革,进一步优化了科技项目管理组织流程,从而大大改善了我区的创新发展环境。
据统计,2013年我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共安排项目34项,其中工业项目8项,农业项目3项,国家、省、市配套项目8项,医疗卫生配套项目15项,总共安排项目资金1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