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全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惠府办函〔2016〕98号)及《广东省地震局关于开展城市地震灾害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要求,为扎实做好全市地震灾害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工作,9月19日,市地震局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地震灾害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排查范围、判别标准、实施步骤等内容,要求各县(区)地震部门认真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同时,也将在近期组织召开全市地震灾害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