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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18-11-27 14:40:56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管局    点击次数:-

惠阳市监撤决字(2018)1号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刘亚南服装店等714户个体工商户

经查明,当事人惠州市惠阳区永湖刘亚南服装店等714户个体工商户,未经法定程序核准登记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属于《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三)规定的可以撤销登记的情形,本局决定依照该规定作以下行政处理:撤销惠州市惠阳区永湖刘亚南服装店等714户个体工商户登记(详见附件)。

现通过公告送达本撤销决定,本撤销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当事人不服本撤销决定,可自收到本撤销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惠阳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博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撤销登记名单 (714户).xls

 

  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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