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服务 > 公共服务 > 企业开办
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决定公告(惠阳市监撤决字(2019)2号)
发布日期:2019-03-08 10:13:00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管局    点击次数:-

当事人:惠州市通鼎卓亚广告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3MA51G9T62P,法定代表人:张卓亚,住所/经营场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立交广场42号。

经核查,当事人于2018年3月26日向我局申请设立公司登记的过程中提交虚假资料取得公司登记,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情节严重,本局决定依照该规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理:撤销惠州市通鼎卓亚广告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3月29日的设立登记。

现通过公告送达本撤销决定,本撤销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当事人不服本撤销决定,可自收到本撤销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惠阳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博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8



附件:

粤公网安备 44130302100030 号  粤ICP备05103164号-1  网站标识码:4413030033
由惠阳区人民政府主办  惠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承办
建议使用Internet Explorer 9.0及以上, 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