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惠州市政府十二届67次常务会议批准,我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270元,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连续参保的居民原则上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缴纳2019年度的个人参保费;中断缴费或在2019年度新参保的人员可在任意时间段参保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70元。请我市广大城乡居民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所或建行营业网点缴费;也可通过“居民社保线上APP”进行缴费。
“居民社保线上APP”缴费说明:线上缴费服务具有操作简单、反应快速、支付安全的特点。参保人扫描官方二维码(如下图所示),注册登记后即可缴纳居保个人费用。
7x24小时技术服务电话:0752-2085988。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