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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运输局以“五抓手”保障春运安全稳定
发布日期:2020-01-20 15:24:21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区交通运输局    点击次数:-

区交通运输局以“五抓手”保障

春运安全稳定


          为持续做好春运期间执法保安全工作,区交通运输局以“五抓手”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切实维护辖区道路运输市场的安全稳定有序。

一“抓”执法队伍。春运40天,为做好春运期间交通执法保安全工作,执法人员取消休息日,派足执法力量,淡水辖区以及各辖区中队已做好春运期间值班工作,同时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亲临执法一线,严明执法工作纪律,严查运输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特别是加强作风和廉政建设,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查行业保护伞和贪腐行为,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春运期间为广大出行旅客提供一切必要帮助。

二“抓”执法工作重点。加强“两客一危”、出租车违规经营、超限运输等领域执法力度,重点打击“黑大巴”“营转非”营运,外省籍客运车辆,客运班车站外揽客或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旅游包车不规范经营,客运站场为无证客车配客,重点车辆屏蔽信号或篡改动态监控数据,超限“百吨王”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抓”客运市场整治。严格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道路旅客运输市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交执字〔201977号)要求,加强对惠阳汽车客运总站、惠州南站、平潭机场、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重点区域的执法巡查力度,重点整治粤西、粤东等方向长途客运班车违规经营行为。联合公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道路客运车辆不进站经营、站外揽客、不按线路行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屏蔽GPS信号、篡改动态监控数据、凌晨2-5时运营、“黑大巴”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辆,严查一辆。

四“抓”大客车非法营运。加大对车容车况较差的大客车执法检查力度,对查处的非法营运大客车严格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处罚;继续调查车辆的来源,向公安机关核实车辆的合法性及相关信息,防止非营运大客车在春运期间再次流入运输市场;对外省籍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客运标志牌》涉嫌伪造的,采取证据登记保存措施;对拼装、改装的非法营运车辆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确保春运期间广大旅客出行安全。

五“抓”违法超限超载。严格按照治超巡查路段、时段要求,落实路警联合治超常态化制度化,派足执法力量,始终保持春运期间普通国、省道路面治超执法严查严打高压态势,严查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特别是加大超限“百吨王”的打击力度,交通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卸载直至消除违法行为,坚决杜绝放行超限超载出场,严格落实“一超四罚”相关规定;通过巡查暗访、源头治超监控平台、驻点等方式加强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确保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不进出站(场),严把源头关。同时加大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宣传力度,落实“货车必检,超限超载禁入”等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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