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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区开展新冠病毒疫情医疗废物专项环境监管工作
发布日期:2020-02-05 08:30:49    来源: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    发布机构: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    点击次数:-

  为切实贯彻省生态环境厅及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工作部署要求,落实《惠阳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确保我区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2月4日,区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严子让同志带队,携固废中心工作人员到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及重点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废物专项督导工作。

  督导工作先是检查了我区医疗机构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情况,特别是新冠肺炎医疗废物管理情况。我区卫生监督所于1月27日向全区各医疗机构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就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提出了监督意见。自《惠阳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印发以来,我区共转移处置医疗废物4887.67公斤,其中,属新型冠状病疫情医疗废物491.65公斤。新型冠病毒疫情医疗废物的管理做到了额外包装、特别标识、单独存放、专车运输、日产日清的要求。

  同时,检查组就我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并提出了意见:

  一是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医学观察隔离点要按要求规范好医疗废物贮存间,特别是新冠病毒医疗废物贮存间,产生的医疗废物要确保做到专人管理、及时收集、做好记录、分类存放、专车运输、定点处置。

  二是要严格做好医疗废物转运管理,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并加强对转移处置后的消杀工作。同时要完善好医疗废物转运环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确保新冠病毒医疗废物日产日清,杜绝贮存和运输环节环境风险,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范工作。

  三是要贯彻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各医疗机构、单位要按照《惠阳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的要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实施每日一报。坚决防止因医疗废物管理处置不当导致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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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现场检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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