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月1日,惠阳秋南某工厂员工段某、邱某、苏某三人在未见到官方疫情通报的情况下,在厂内散播疫情谣言:称“工厂内已有员工被确诊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厂内已有员工被确诊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该病人及其家属已被隔离”,导致该两条谣言在厂内影响相当恶劣,并造成部分员工恐慌,严重扰乱员工思想,扰乱社会秩序。
为维护疫情时期辖区稳定,并及时遏制谣言蔓延,惠阳公安秋南派出所立即根据厂方提供线索,分析研判,于2020年2月1日,先后在该工厂、惠阳区秋长街道白石村某出租屋抓获嫌疑人苏某、邱某,并缴获作案手机一部。于2020年2月2日凌晨01时,在惠阳区秋长街道白石村委塘井村附近抓获嫌疑人段某并缴获作案手机一部。
经审讯,段某、苏某、邱某对其以谎报疫情、散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现依法对段某处行政拘留五日,苏某、邱某处行政罚款二百元,并令三人写悔过书。
警方提醒
面临疫情,你选择造谣还是传谣?不管看到什么信息就转发,还是理智甄别?我们呼吁,惠阳市民,请积极听从政府的防控指引,照顾好自己与家人,做好防护。
公安机关再次重申: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特别是在全国上下齐心、众志成城、奋力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我们每一位中国公民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公然散布谣言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附件:
智能问答
粤公网安备 44130302100030 号 粤ICP备05103164号-1 网站标识码:4413030033 由惠阳区人民政府主办 惠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承办 建议使用Internet Explorer 9.0及以上, 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