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筛查发热咳嗽等人员,惠阳区市场监管局切实履职,将工作阵线前移,通过发挥全区零售药店的覆盖优势和早期监测作用,实名登记购买发热咳嗽类药品人员信息,实施全面收集逐一精准筛查排查,并全部上报上级建立数据库,为抗击疫情提供大量“情报”信息。
一、强势督导,全面覆盖。惠阳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对全区548家零售药店的全覆盖巡查,将实行“实名登记”等相关规定逐间传达到辖区内所有零售药店。严格落实措施,督促全区所有零售药店对购买发热、咳嗽类药品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做好人员实名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购买者姓名、联系电话、是否发烧、购买数量、购买用途、购买者接触史等信息。同时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和指导,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及时责令改正,并与零售药店信用等级评定挂钩,情节严重的,评定为严重失信直至责令停业整顿。自疫情防控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450人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1876家次,检查医疗器械使用单位197家次。
二、逐一筛查,全部上报。惠阳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向购药人员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引导群众配合政府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劝导患者及时就诊,并做好场所消毒、口罩佩戴等防护工作。安排具体人员,每天收集登记信息,并进行初步排查,制作表格,汇总信息。并通过广东省智慧食药监系统,及时将全部登记信息上报。截至2月16日,惠阳区市场监管局共收集发热、咳嗽类药品登记记录9698条,其中用于治疗4179条。
三、织密网络,联防联控。不定时上门排查,务必确保每一间药店都将实名登记制度落实到位。在登记同时,所有零售药店要密切留意购药者是否属于符合以下情形的人员:(一)有发热症状的人员;(二)14天内来粤的湖北或温州人员;(三)14天内曾到过湖北、温州等疫情高发地的人员;(四)与(二)(三)类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如其发现,第一时间通过智慧食药监管理系统的“疫情线索”页面填报和微信群、电话等多种形式及时上报,惠阳区市场监管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根据“疫情线索”与购药顾客取得联系,完成初步信息筛查,根据具体情况劝导其做好个人防护,有需要需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同时向区防控办及当地“三人工作小组”报告。截至目前,共收到“疫情线索”103条,核实103条,上报区防控办8条,上报“三人工作小组”1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