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惠阳区慈善总会第二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区政府迎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慈善总会会长郭三潮,区慈善总会常务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区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此次会议。
会议总结了区慈善总会2018年至2019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并提出2019年下半年工作计划。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区慈善总会2018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区慈善总会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变更的意见;审议通过了区扶贫办提出的关于利用惠阳区慈善资金帮扶贫困人口购买扶贫保险的说明及惠阳区困难群体大病救助实施方案;审议通过了区教育局提出的2019年教师节期间慰问困难教师的方案及2019年教育扶困助学工作方案;审议通过了秘书处提出的《2018年区政府支持慈善总会经费使用方案》、《关于调整“慈善大病救助”范围的情况说明》、区慈善大病医疗救助结余资金使用方案及公益福利事业项目的资助方案。
经统计,区慈善总会2018年至2019年上半年期间共收到“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款1016.7万元,收到实物捐赠消防车一部价值59.4万元。2018年至2019年上半年期间,救助我区生活困难群众、计生困难人员、大病困难居民、困难大一新生等共计210余万元;“广东扶贫济困日”资金资助项目建设31项,资金资助金额268万元。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慈善总会会长郭三潮对区慈善总会接下来开展工作提出几点建议:一是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对慈善捐助的善款进行使用;二是慈善总会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慈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慈善氛围,将慈善宣传融入群众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三是完善低收入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的救助,提高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水平;四是按“精准扶贫”的思路开展工作,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