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优化我区高中教育结构和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公办高中学位供给,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全区公办高中规划建设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计划收购惠州市惠阳一中实验学校,用于举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按照有关法规、规章和制度规定,拟于今年9月举行收购工作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依据、内容和目的
(一)依据
1.《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省政府令第183号)第四条“下列情形属于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组织听证:……(三)教育、医疗等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
2.《惠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惠府〔2014〕165号)和《惠州市惠阳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惠阳府〔2015〕24号)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听证:……(三)教育、医疗等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或涉及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行政决策事项”。
(二)内容。收购惠州市惠阳一中实验学校、用于举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政策依据和现实需要,收购工作方案的合规性、可行性等。
(三)目的。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强政府决策的参与度、透明度和质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二、听证组织机关
听证组织机关为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
三、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9月29日上午9∶30~12∶00。
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六楼1号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
(一)听证主持人。由惠阳区人民政府1名领导或听证组织机关1名负责领导担任。
(二)听证陈述人。由听证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担任。
(三)听证参加人。从自愿报名参加听证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中产生,同时邀请惠阳一中实验学校举办方、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有关部门专家参加。听证参加人数预定为16名,自愿报名和邀请代表各8名。
五、听证参加人报名、选定办法和参会须知
(一)报名。凡属惠阳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申请人需填写《听证申请表》(附件),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递、传真或电子邮箱向听证组织机关提交。
(二)选定。申请听证人数超过预定参加名额的,采取抽签的方式产生听证参加人;少于预定参加名额的,由组织机关选取其他方面代表参加听证。
(三)听证须知事项
1.本机关确定听证参加人员后,在举行听证会10日前将《听证通知书》及相关材料送达参加人。
2.听证参加人可以就听证事项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在听证会上提出问题和质询,发表意见和建议。
3.听证参加人可在听证会后3日内另行书面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时应当说明依据和理由。
4.听证参加人之外的其他公民提出旁听申请的,需要填写《听证申请表》(附件),在“代表类别”一栏中注明为“旁听代表”,并经批准后方可参加旁听。
特此公告。
邮政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金惠大道3号惠阳区教育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16211
联系人:黄文华 联系电话:3826161 传真:3826155
邮箱:hyjyjopen@163.com。
附件:听证申请表
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