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实,惠州市建业运输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在运营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整改仍不合格。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现依法予以注销。请惠州市建业运输有限公司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及所有车辆《道路运输证》到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办理注销手续。被注销许可证的企业及所有车辆不得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注销名单.docx
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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