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化实施《惠阳区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实施方案》,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条例,选拔一批年轻干部充实基层一线,惠阳区公开招聘50名乡镇(街道)中层干部储备人选,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分不限专业类、急需紧缺专业类招聘。
1.党建指导员: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具有3年以上党建工作经历。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2.急需紧缺专业招考对象: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专业为土木工程、规划建设、测绘、法律、会计等类。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见附件2、3。
二、人选待遇
镇街中层干部储备人选按照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进行选拔管理、落实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
4.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时间计算截至2019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6.参加历年粤东西北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聘用后未满规定服务期的;
7.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8.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0-31号,2020年1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方式: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统一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阳区淡水街道上湖东街24号)。报考人员需打印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2);
②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
④报考乡镇(街道)中层干部储备人选第1类党建指导员的,需提供具有三年以上党建工作经历证明;
⑤惠阳区公开招聘人员提交材料目录表(附件6)。
3.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报考指南》(附件5)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具体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报考多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必须诚信考试,对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②报考人员须于报名资格审查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③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录用后岗位不得安排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④服务期满三年内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报名时应凭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否则视为放弃加分。
⑤为确保报考人员诚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4.领取准考证:按照统一的编排要求制作笔试准考证。在报考人员报考时,经初审合格后发放。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二)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确定名次。
1.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通用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占总成绩的60%。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将在惠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在上述网站公布。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自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3年内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笔试成绩合格者,笔试成绩加10分。
2.面试。
①资格复审。由惠阳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要求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通过资格复审,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有关单位不得为有服务期要求且未满服务期的人员(含已通过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并已聘用的人员)开具“同意报考”证明,违者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条款追究工作责任。
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招聘岗位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员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占总成绩的40%。
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可从合格分数线内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
3.考察。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五)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集中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招聘公告由中共惠阳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惠阳区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中层干部储备人选岗位信息表.xls
2.惠阳区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中层干部储备人选急需紧缺专业岗位信息表.xls
3.专业参考目录.xls
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5.报考指南.doc
6.惠阳区公开招聘人员提交材料目录表.doc
中共惠州市惠阳区委组织部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