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规定,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
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惠州市志通恒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惠州市志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符合一类汽车维修开业条件。经审核,予以备案。
特此公告
附件:惠州市惠阳区机动车辆维修备案名单.pdf
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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