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教育局关于对《惠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更好地解决我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落实“两为主”政策,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86 号)、《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惠府办〔2012〕49 号)、《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制度的通知》(惠市教基〔2015〕11 号)等上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惠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52-3826155;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yjyk3826599@163.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阳区淡水街道金惠大道3号惠阳区教育局(邮编:516211),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0752-3826599;
特此公告。
附件1:惠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惠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