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复指办函〔2020〕4号
惠阳区企业复工复产防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间
企业用工行为的通知
惠阳区各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工行为,阻断病毒传播,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实现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两不误,现将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工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的形势十分严峻,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暂停开展人力资源现场招聘等各类线下活动的通知》,各企业要暂停招聘新员工,守好“防输入”第一道防线。
二、复工复产企业要优先安排春节期间留守员工分批上岗,劝导疫情重点地区员工暂不返岗。对惠州市以外地区新返岗员工要进行14天的隔离,隔离期结束后经医疗机构检查正常后方可安排上岗。要实施封闭管理,对于上岗员工,原则上同一班组在同一区域工作、同一宿舍居住、同一批次固定用餐,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三、复工复产企业要定期开展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进出厂、进出车间前的体温检测,每日不少于3次。对员工疑似情况务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一旦发现疑似感染员工,应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隔离、第一时间停产处置。
惠阳区企业复工复产防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