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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开展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申办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3-09-22 11:47:28    来源:    发布机构:超级管理员    点击次数:-

  

各参保单位、各参保个人: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区从2013年9月6日起全面启动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的申办工作。现将申办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社会保障卡的基本功能 
社会保障卡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面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芯片卡,可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银行借记卡功能。
二、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
全区所有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一人一卡,实行实名申办和使用。
三、社会保障卡的申办时间及地点
(一)从2013年9月6日起,我区中、农、工、建、广发、邮政储蓄6家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网点开设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在银行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均可受理社会保障卡申办业务。
(二)社会保障卡申办分为集中申办和个人申办两种方式。集中申办的对象为用人单位及城乡农村参保人员,由各镇人民政府统筹合作银行提供集中办理服务;个人申办的对象为退休人员和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城镇居民参保人员,用人单位职工也可以个人申办社会保障卡。个人申办需到合作银行各网点现场办理。
四、申办社会保障卡所需材料
(一)个人申办时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需同时提供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及与申领人关系的有效证明或委托函原件和复印件;不满十六周岁的申办人须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
(二)单位集中申办时经办人应提供用人单位委托函、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
(三)《惠州市社会保障卡申请登记表》是申办社会保障卡的开户资料,申办人应认真核对、修改和补充本人申请登记表资料,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五项基本资料有误,参加城镇职工保险的,需本人或代理人(单位社保负责人)前往参保地所在地税部门办理资料变更手续;参加城镇居民保险的,需本人或代理人前往参保地所在乡镇(街道)社保所办理资料变更手续,然后在“资料更正栏”中对应的位置填写正确的资料,并将地税部门或社保部门出示的资料变更证明粘贴在申请登记表背面;申办人应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裁好并粘贴在申请登记表对应位置;在确认申请登记表中的资料完整无误后,申办人本人(委托人或监护人)在申请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四)申请登记表未打印照片或申办人不使用申请登记表上的照片制作社会保障卡的,申办人须自行前往相馆拍摄符合二代身份证标准的相片,并将拍摄的社会保障卡相片回执粘贴在申请登记表指定位置。
(五)社会保障卡制出后,发卡银行服务网点电话通知单位社保负责人或个人领卡。
五、社会保障卡收费标准
(一)首次发卡免收工本费。
(二)办理社会保障卡挂失时免收挂失手续费。
(三)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免收卡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
 
 
                  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局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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