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惠阳区纪委监察局拟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安排到区纪委监察局机关或派驻机构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资格条件
选调职位为惠阳区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4名。选调对象应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表现优秀,身体健康,能承受加班压力,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或财供事业编制人员;
(二)男性(主要从事查办案件工作,需值夜班),年龄在32周岁以下(即1981年12月以后出生);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有志向在1年内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
(五)2年以上工作经历(即2011年12月以前参加工作),近两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合格)等次以上;
(六)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即使隐瞒过关被录用,一旦发现将坚决辞退:尚在公务员试用期及最低服务期内的;曾受党纪、政纪、法纪处分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的。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直接到惠阳区纪委办公室报名(地点:惠阳区行政中心主楼319室),报名时须提交相关资料(详见附件2)。
(二)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6日至12月6日。
(三)咨询电话:惠阳区纪委办公室,0752-3370133,13824299415。
三、办理程序
(一)根据报名者提交资料审核资格,经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参加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根据考试情况,经考察、体检合格后拟定选调人选。
(三)考生一旦被录用,作为惠阳区纪委监察局中层干部人选培养。
(四)空缺声明:如选调过程中无适合人选,则暂时空缺。
附件:1.2013年惠阳区纪委监察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条件表
2.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中共惠阳区纪委
惠阳区监察局
2013年11月25日
附件1
2013年惠阳区纪委监察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条件表
选调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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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
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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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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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
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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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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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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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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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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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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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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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
区纪
委监
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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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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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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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范围内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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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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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乡镇机关、农村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即2011年12月前参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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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级以下(含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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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周岁以下(即1981年12月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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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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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选调人员除了应符合选调条件之外,还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方能报考。
2.同等条件下,惠州市范围内户籍,“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毕业生,中文、法律、审计、会计专业,纪检监察系统、公检法系统人员,或者具有体育特长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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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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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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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监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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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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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区内财供事业编制干部(不含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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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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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2013年惠阳区纪委监察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惠阳区纪委网站(www.hyjj.gov.cn)下载,以A4纸打印。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登记表》复印件(没有相关证件、登记表的由单位出具证明)。有任职务的,提供县(区)委组织部或县(区)人事局任职通知复印件。
5.本人半年内大1寸红底亚光免冠正面照片2张(另外需自贴1张同样照片在报名登记表上)。
6.有获得各种奖励的,提供获奖证书及复印件。
个人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