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府〔2019〕3号
根据惠州市、惠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惠州市惠阳区国土资源分局关于惠州南站新城PPP内环东路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预告》(惠阳国土征预字〔2018〕17号),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需依法征收淡水街道新桥、东华、古屋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面积约10.4276公顷,作为惠阳区惠州南站新城PPP内环东路建设项目用地。
上述土地范围内的地坟、金埕、阴城等坟主,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村委会证明到淡水国土资源所(联系电话:0752-3344193)办理迁坟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