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府〔2019〕13号
根据惠州市、惠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需依法征收良井镇矮光、大白、山井、霞角、秀峰、桥背、北联村地段,属良井镇矮光、大白、山井、霞角、秀峰、桥背、北联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土地;平潭镇独石村地段,属平潭镇独石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土地,面积共约498.68亩,作为惠州机场疏港快线改建工程第一期建设项目用地。
上述土地范围内的地坟、金埕、阴城等坟主,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村委会证明到良井、平潭国土资源所(良井国土资源所联系电话:0752-3656045;平潭国土资源所联系电话:0752-3300102)办理迁坟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