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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年惠阳区(第一批)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9-04-30 15:17:26    来源:区交通局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    点击次数:-

 

加强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根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4年第201号令《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 的要求,经行业主管部门(机构改革前)报送核定,并经惠阳区人民政府同意,惠州市惠阳双新水泥有限公司等 22个单位为我区(第一批)货运源头单位,现对上述22个单位进行公布,具体情况见附表。
特此通告。
惠阳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4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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