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惠阳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2019年惠阳区(第二批)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9-06-26 10:05:09    来源: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    点击次数:-

 

加强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根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4年第201号令《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 的要求,经行业主管部门报送核定,并经惠阳区人民政府同意,确定 惠州市惠阳区宝山石场有限公司和惠州市冠良实业有限公司2个单位为我区(第二批)货运源头单位,现对上述2个单位进行公布,具体情况见附表。                        
特此通告
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6月26日


附件:

粤公网安备 44130302100030 号  粤ICP备05103164号-1  网站标识码:4413030033
由惠阳区人民政府主办  惠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承办
建议使用Internet Explorer 9.0及以上, 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网站